催产素使用不当致产妇羊水栓塞死亡案(昌平区法院 80% 责任)
2019年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。医方被认定存在9方面医疗过错,承担80%赔偿责任,赔偿金额1466410元,一审生效并执行到位。
| 内容类型 | 成功案例 |
|---|---|
| 所属领域 | 医疗损害赔偿 |
| 发布时间 | |
| 最后更新 | |
| 正文规模 | 约 1208 字 |
| 发布方 | 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团队(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) |
一、结论先行
医方被认定存在 9 个方面的医疗过错,与产妇死亡存在因果关系,承担 80% 赔偿责任,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 1,466,410 元。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,判决已生效并执行到位。
⚠ 本案责任比例与赔偿金额为生效判决的个案结果,不代表其他案件的处理结果。
二、基本案情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患者 | 产妇,孕 39+2 周 |
| 入院情况 | 因胎膜早破入住北京某医院待产 |
| 手术经过 | 次日手术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 |
| 转归 | 最终在 ICU 病房住院 48 天后死亡 |
| 尸检结论 | 认定产妇因羊水栓塞死亡 |
| 判决结果 | 医院承担 80% 赔偿责任,赔偿 1,466,410 元 |
三、过错认定(9 个方面)
鉴定意见认定医方存在如下医疗过错:
- 产前评估不足:未充分评估胎膜早破合并症的严重程度
- 催产素使用指征把握不当:使用时机与剂量缺乏充分依据
- 用药过程监测不足:使用催产素期间未按规范监测宫缩与胎心
- 羊水栓塞识别延迟:出现羊水栓塞征象后识别不及时
- 抢救措施不够有力:针对羊水栓塞的抢救准备与响应不足
- 护理记录不完整:关键时间节点记录缺失
- 病历记录书写不规范:部分记录存在补记情形
- 知情沟通不足:未充分告知家属病情风险
- 应急预案缺失:未针对该类并发症制定预案
说明:上述第 1–9 项为过错维度的归类概述,完整表述以《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》原文为准。
四、争议焦点与代理策略
| 争议焦点 | 代理意见 |
|---|---|
| 羊水栓塞是否为可避免的并发症 | 羊水栓塞本身发病突然,但医方在识别、监测、抢救环节存在过错,过错与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|
| 责任比例如何确定 | 结合用药指征、监测规范、抢救时效三方面过错,按过错参与度推定主要责任 |
| 赔偿项目如何计算 | 含医疗费、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|
五、裁判结果
- 案号:待补充(建议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核验后补入)
- 审理法院: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
- 判决日期:2019 年 4 月 12 日
- 责任比例:主要责任 80%
- 赔偿金额:1,466,410 元
- 履行状态:一审判决生效,已执行到位
六、可核验性说明
| 项目 | 核验状态 |
|---|---|
| 判决已生效 | ✅ 已确认 |
| 赔偿已执行到位 | ✅ 已确认 |
| 判决书案号 | ⚠ 待补充——建议从中国裁判文书网 / 人民法院案例库检索后补入 |
本页数据来源: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(2019-04-12)民事判决书。补入案号后,本案事实即可从「双源弱交叉」升为「裁判文书 T1 级定论」。
内容声明
本案例由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团队整理,医学部分经医疗诉讼专家团队复核。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。本团队不公布胜诉率,本案所示 80% 责任比例为该生效判决的个案认定结果。